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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曾蔭權(左四)出席簽署儀式。香港電台圖片 |
中評社香港7月29日電/經國務院批准,2008年7月29日,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香港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五》(以下簡稱“《<安排>補充協議五》”),該協議將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至今,CEPA的開放措施已達到221項。
香港特首曾蔭權出席簽署儀式時表示,CEPA簽署五周年,雙方務實合作,成績令人鼓舞,首三年引進了50億額外投資,創造3萬多個就業職位。
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表示,進一步擴大開放領域,一些貿易便利措施及專業資格互認,令香港的服務和貿易業受惠。
《<安排>補充協議五》在《安排》及其四個補充協議的基礎上,對香港進一步擴大開放。在服務貿易方面,內地在17個領域共采取29項具體措施,其中對會計、建築、醫療、人員提供與安排、印刷、會展、分銷、環境、銀行、社會服務、旅游、海運、航空運輸、公路運輸和個體工商戶等15個領域在原有開放承諾基礎上,進一步采取簡化審批程序、放寬市場准入條件、取消股權限制、放寬經營範圍和經營地域等措施,同時新增加與采礦相關服務、與科學技術相關的咨詢服務2個領域。此外,雙方還增加“品牌合作”作爲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新的合作領域,在原有的電子商務和知識産權保護領域增加合作內容;在專業人員資格互認方面,提出了深化會計、建築領域互認工作的措施。本次補充協議不但包括在全國範圍實施、開放力度較大的措施,也有爲深化粵港合作而采取的在廣東省先行先試的措施,這些措施將爲促進粵港兩地的交流與合作發揮積極作用。
《安排》簽署五年來,在內地和香港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安排》的實施提高了兩地經濟交流與合作的水平。剛剛簽署的《<安排>補充協議五》,在醫療、分銷等領域采取了開放幅度較大的措施,有利于發揮香港的優勢,支持香港保持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等中心地位,在爲香港同胞帶來更多的發展機遇與更大的發展空間的同時,也將爲內地經濟發展帶來新的活力。今後內地將繼續認真執行《安排》有關規定,積極落實《安排》各項內容,促進兩地經濟的共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