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日電/新組建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部的“三定方案”和內部編設情況。據介紹,該部在整合原有內設機構的基礎上,新設6個司局,其中包括農民工工作司。
新京報今日發表社論說,在“農民工荒”和“農民工就業難”問題雙重存在的情況下,這一舉措將有效增強對農民工公共服務和管理的常規化,對國家的可持續發展、城鄉協調發展乃至建設和諧社會,可望發揮重大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農民工對推動中國生產力的大發展作出了歷史性貢獻。億萬農民工一手務農、一手務工,在穩定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大大改變了城市面貌。為此,我們應對農民工懷有深深的感恩和尊敬:我們這個國家的快速成長,離不開他們的肩扛手拉,他們的雙腳插入泥土,他們的雙手壘起了世界上最大面積的建築群,他們的身軀聚合成底層的脊梁,他們的汗水澆鑄了社會基石。
然而,我們也對農民工抱有愧疚。生活同在一個國度,他們本已背井離鄉,並包攬了很多城里人不願幹、不屑幹的苦活、累活、髒活,理應受到更多的尊重和關懷。社論指出,但是,迄今為止,在一些地區和行業,農民工工資被故意拖欠、工時被隨意延長、勞保被大幅縮水、人格被嘲弄侮辱等情形還不時出現。農民工作為社會弱勢群體面臨的困境,亟須破解。
目前,我國農民工有兩億多人,其數量還將隨著產業結構調整、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和城市化進程加快,而繼續增加。因此,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已成關系改革發展穩定全局的迫切任務,理應作為“服務型政府”工作視野中居於前列的課題。
農民工的問題非一朝一夕形成,情況複雜甚至利益板結,對此應格外務實,一步一個腳印,有效解決歷史遺留問題。2006年,全國農民工工作座談會提出“十一五”期間要為農民工做好十件大事,如清理和防止工資拖欠、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制定和推行勞動合同範本、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環境、禁止雇用童工、輸入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提供就業服務、工傷保險、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等。這些大事的做實、做好,顯然需要強有力的政策指導與政策落實。
社論說,此外,盡管今年全國兩會上已經出現了農民工全國人大代表的身影,但增加“利益代言人”,依然是農民工權益在體制機制和政策制度上,需要重點做實、做好的工作。農民工工作司既冠以“農民工”之名,人們自然期待它在各項政策制度醞釀之時,能為農民工設身處地考慮,並站出來積極為農民工鼓與呼。
農民工處於社會底層,且個體差異很大。從人口流出到人口流入,有些農民工是獨自外出的,有些是携家帶口的,有些是扎根式的,有些是候鳥型的……管理和服務也應該隨之滿足不同的需求。因此,與其他國家機構相比,農民工工作司要高質量地履行專司農民工工作的公共職能,就需要以“下訪民情”為工作常態,經常深入農民工的工作地點和生活環境中去,直接傾聽他們的呼聲、掌握第一手情況。此等意義,也格外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