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4日電/陳水扁任內在2006年要求“國防”預算3年內達到GDP3%,“審計部”查核2006、2007年預算,發現“國防部”不實擴編預算,兩年人事費賸餘高達新台幣286億元。美方未同意出售F-16C/D戰機採購案,“國防部”仍編160多億元,完全無法執行,兩年來,“國防部”浮濫編列446億元預算,影響其他施政所需的資源分配。
台灣《聯合晚報》今日報導,“審計部”調查發現,2003年“國防部”因為配合人力精簡,實施優退、改善外島待遇等原因,造成人事費短缺40億元,到了2006年卻出現人事費賸餘151億元,2007年賸餘135億元,合計共286億元,兩年來有286億元“國防”預算,無法執行。
2006年,陳水扁指示“國防”預算必須逐步達到GDP3%目標,彰顯自我防衛決心。“審計部”卻發現2006、2007連續兩年,歷經兩位“國防部長”李傑、李天羽,政府將超徵稅收大量提供“國防部”擴編預算後,實際卻是灌水“國防”預算。
“審計部”向“立法院”提出的報告顯示,2006、2007兩年,軍方受到大量人員離退、義務役官兵連年縮短役期影響,造成部隊人員退補失衡,軍方完全無法掌握部隊人員變動,軍方預判的部隊人數與實際情況有太大落差,造成原先編列人事費預算,兩年連續出現鉅額賸餘。
另外,“國防部”在2007年編列160多億元採購美國F-16C/D戰機,但是美國從未同意這項採購案,160多億元全部無法執行,被“審計部”列為賸餘數處理。
報導指出,往年軍購預算編列,必須美方同意出售後,台灣方面才配合編列預算,F-16戰機案卻是美方不同意,台方自行編列,造成全案無法執行。
編列不實的人事費與違反軍售慣例的F-16採購案,合計造成446億元“國防”預算無法執行。由於預算法的限制,這筆龐大的賸餘預算,也不能轉作治水或擴大公共工程建設的用途,變成是無用的預算,只能繳回“國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