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早晨,我們3人小組拿到了仲裁申請書。厚厚的一摞申請書我們一直看到了中午12點,之後就開始討論,下午即作出了臨時決定:讓阿塞拜疆方面提供國際曲聯專家委員會的報告。當天晚上,阿方即提交了專家委員會的報告。第二天上午我們對這個案子作出了初步裁決;并於午飯後作出最後仲裁。”
根據國外的相關案例和法律原則,3位仲裁員意見一致,臨時仲裁庭對這起案件作出了如下裁決:阿塞拜疆奧委會、阿塞拜疆曲棍球聯合會以及這13名隊員的申請被駁回,阿塞拜疆隊不能取代西班牙隊參加北京奧運會。
對於臨時仲裁庭的這一裁決,阿塞拜疆仍然不服,又向臨時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請,不過新的3人仲裁小組,對這個案件仍維持了陶景洲小組作出的裁決。此後,阿塞拜疆方面再次提出仲裁,尋求新的救濟措施,結果在8月7日再次被駁回。
陶景洲說,這起案件是他參與的奧運體育仲裁的第一案,也是北京奧運會臨時體育仲裁庭的第一案。
6起案件仲裁完畢
據消息人士透露,截至8月9日下午,臨時仲裁庭共受理6起案件,而且全部仲裁完畢。除了與阿塞拜疆有關的這3起案件,另外3起中有兩起涉及到具有雙重國籍運動員的參賽國籍問題。
Christel Simms出生在夏威夷,是擁有美國和菲律賓雙重國籍的游泳運動員。去年她代表美國參加了國際游泳大賽;而今年,她希望能代表菲律賓來參加北京奧運會。但是國際游泳聯合會并不承認她的參賽資格,因為到目前為止,她在菲律賓的居住時間還不到1年。Christel Simms希望臨時體育仲裁庭能推翻國際游泳聯合會的決定。臨時仲裁庭支持了她的申訴,理由是國際游泳聯合會曾經裁決她可以代表菲律賓參賽。陶景洲說,根據不能反悔的原則,國際游聯的決定不能前後不一。
而摩爾多瓦則沒有菲律賓這樣幸運。8月7日,摩爾多瓦奧委會向國際奧委會申訴,請求讓一個具有羅馬尼亞和摩爾多瓦雙重國籍的名叫庫圖的男子游泳運動員,代表摩爾多瓦參賽,結果當天即被國際奧委會駁回。8月8日,摩爾多瓦奧委會即把國際奧委會告上臨時仲裁庭,要求臨時仲裁庭支持他們的申請。
因為事情緊急,臨時仲裁庭3人小組當天作出決定駁回了摩爾多瓦奧委會的申請。理由是,根據奧運會憲章,一名運動員的體育國籍應該滿3年,而該運動員去年還代表羅馬尼亞參加了國際游泳錦標賽。8月9日,臨時仲裁庭作出了正式裁決。
兩位華人仲裁員
在激動人心的奧運金牌大戰面前,奧運會臨時仲裁機構并不為人所知,甚至有些神秘:它看似人少力單、默默無聞,但它不僅能決定一支隊伍、一名運動員的參賽資格,甚至能決定金牌的歸屬。
從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開始,這個仲裁機構就一直在運行(包括每一屆夏季奧運會和冬季奧運會),就近解決奧運期間,或開幕式前10天內出現的與所有運動項目相關的爭議。
北京奧運會體育臨時仲裁庭由12名專長於仲裁和體育法律的人員組成,他們不是律師、法官就是精通體育法律和仲裁的專家。主席和12名成員由國際體育仲裁委員會選出。北京臨時仲裁庭中有兩位華人成員,一位是中國籍的北京君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馳,一位是美國衆達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國際商事仲裁員、法籍華人陶景洲律師。
陶景洲向記者介紹說,臨時仲裁庭有兩個很明顯的特征:一是每一個案件的仲裁小組須由3位仲裁員組成,并且這3個人直接由主席指定。而最後的裁決,是根據3人的討論結果得出,結果以多數方意見為准,即只要有兩個人意見統一即可得出結論。第二,裁決的速度快。“臨時仲裁庭要在24小時內給出結果,這是一項原則。”陶景洲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