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16日電/陳水扁家族資金來源為何?根據陳水扁的說法是選舉結餘款,但特偵組遍查陳水扁家族相關帳戶,均不見匯款資料,懷疑海外資金與“巴紐案”或二次金改“相關資金”有關,並找人頭戶洗錢,正積極偵辦。
專案小組指定分工由特偵組追查海外洗錢案,台北地檢署負責司法互助案,相關案件發掘的線索,依檢察一體原則交互運用,進行案情拼圖。
聯合晚報報道,特偵組取得瑞士的司法互助公函前,即對陳水扁有關資金進行清查,由於台灣屬於外匯管制地區,又有洗錢防制法提存100萬元以上必須通報的限制,檢方向“中央銀行”外匯管制局等查閱匯款紀錄,並沒有發現以“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名義匯大額款項到海外的跡證。
檢方調查,“巴紐案”負責處理台灣政客回扣的通緝犯金紀玖,2006年底與另名掮客吳思材將新加坡10億元聯名帳戶解約後,把6億多元約三分之二的假建交金援款打散,匯進八個新加坡的銀行帳戶。
台北地檢署查知,6億元被金紀玖獨吞後,金將其中一筆鉅款存放在瑞士某家銀行的駐新加坡分行,疑再被轉往瑞士,檢調認為,這筆錢的去處是否與扁媳黃睿靚在瑞士信貸銀行擁有的資金加以“會流”,有必要抽絲繭查明,以勾勒扁家資金有無與假建交款重疊。
此外,由於無法查知陳水扁所謂選舉結餘款的島內匯款紀錄,檢調也懷疑資金疑來自“二次金改”的銀行。據透露,島內銀行皆在海外設有辦事處或分行,如果行賄人利用海外的辦事據點直接在海外交付賄賂洗錢,匯進扁家指定帳戶,即可閃避外匯管制稽查。
檢調依照已曝光重大弊案按圖索驥認為,陳致中、黃睿靚海外帳戶的金流,是藉新加坡再匯往瑞士,與金紀玖分配“巴紐案”贓款流向接近,加上“二次金改”時,相關傳聞不斷,如有賄款也追蹤不易的缺陷條件下,特偵組懷疑,兩起事件都隱含贓款或鉅款給付的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