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7日電/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表示,馬英九若真要肅貪,“立法院”應儘速訂定財產來源不明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代理書記長張碩文今天表示,財產來源不明罪有立法空間,黨團近日會研議是否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黨籍“立委”呂學樟認為,財產來源不明罪規範對象應以公務員為主。
施明德昨天表示,馬“總統”若真要肅貪,“立法院”就應該盡速通過陽光法案,訂定財產來源不明罪,並且大赦企業家,使過去被逼得必須送紅包的企業家,坦承後可除罪化,成為污點證人,藉此揭發藍、綠陣營的貪污犯行。若因陳水扁事件修改法令,真正徹底肅貪,雖是台灣很可恥的一天,但也是很有希望的一天。
中央社報道,張碩文表示,現行刑法中增列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有立法的空間;“立法院”上會期也曾討論是否將此法列入優先法案,但新政府上台後,優先要處理多項與民生議題有關的各項預算案,因此暫時擱置財產來源不明罪;黨團近日會討論是否將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
不過,張碩文也說,財產來源不明罪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陳水扁家庭匯款案先前都能避開檢調注意,重要的是讓公職人員培養清廉制度,修法不見得能有最好的效果。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長”、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表示,原則上支持“立法院”訂定財產來源不明罪,但法律規範的對象及範圍需審慎討論。他說,民意代表有些財產未涉及公務使用及公權力執行,是否一併納入規範,有待商榷,建議財產來源不明罪規範對象以公務人員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