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記者8月18日電 (記者 康子仁分析報導)台灣五權“憲法”體制,在扁家爆發的貪腐弊案中,不僅無法防弊,甚至成了體制上的幫兇。民進黨執政時,扁決定了二次金改的方向,卻不必受到“立法院”的監督與制衡;“行政院長”雖然是名義上的最高行政首長,只能執行扁定調的政策,沒有任何置喙的餘地,不僅淪為扁的執行長,更成為“立法院”砲轟扁的擋箭牌。
在扁家的貪腐案之中,勉強還發揮作用的則非“立法院”莫屬。國民黨“立委”邱毅等人,早在案發前1、2年就爆料,扁家人涉及在海外洗錢,事先發揮預警的功能。但民進黨執政時,把邱毅醜化為“瘋子”,“烏龍爆料”,在檢調介入調查後,如今竟然一一應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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