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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司法叛徒葉盛茂 還我七個月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20 08:45:15  


  中評社香港8月20日電/陳水扁家族洗錢,去年底即經國際反洗錢組織查出;沒想到外國檢方三番兩次請求台灣協查,卻一再遭到此間行政體系阻擱。台灣聯合報今日刊登的社論指出,最令人痛恨的是,“調查局長”葉盛茂竟然“吃案”,平白斷送了七個月的黃金追查時間。

  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聯盟,去年底即發現黃睿靚帳戶鉅額存款的異常流動,認為此巨款與黃睿靚夫婦之所得顯不相稱,於今年一月廿八日透過開曼群島檢方通報台灣的“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要求協查。洗錢防制中心發文給“最高檢察署”時,局長葉盛茂以該案“事涉敏感”為由,表示要親攜公文“面交”“檢察總長”陳聰明,詎料此後即告無聲無息。若非五月政黨輪替,瑞士檢方又接續查出此案與陳水扁的關聯,並於六、七月兩度來函台“外交部”;否則,此案可能已被葉盛茂吃乾抹淨,永遠消失在他的無影手中。

  社論說,葉盛茂與陳聰明誰該負失職責任,仍有待“法務部”最後的調查;但比對各方說詞,陳聰明的角色如何尚待釐清,但葉盛茂隱匿公文的罪嫌已是昭然若揭。第一,葉盛茂帶走洗錢中心發給檢方的公文,卻未交給陳聰明,亦未將公文返還,這已構成吃案。第二,洗錢中心主任周有義兩度追問,葉盛茂均稱公文已交給陳聰明,卻始終未能拿出公文簽收回條,顯係說謊。第三,葉盛茂不斷改口,先說向陳聰明遞交了公文,又改說只是“口頭報告”;後又說因“適逢大選”而暫擱此案,然後因自己“忙於退休”而未進一步處理。

  社論指出,葉盛茂說詞反覆矛盾,已掩飾不住他“吃案”的事實;深一層看,這又不只是單純的“隱匿公文書”而已。因為,他一邊向檢方隱匿情資,一邊又虛構事實誤導洗錢防制中心擱置此案,這已是嚴重的“瀆職”。再進一步看,若葉盛茂隱匿了公文,又向陳水扁通報此事,使其從容部署退路、湮滅相關跡證,那就更觸犯了公務人員“洩密”及“湮滅證據”罪。無論如何,葉盛茂以“調查局長”身分隻手遮天,讓司法機構蒙在鼓裡七個月,坐失追查罪證先機,真是“國家”司法的大叛徒,人人得鳴鼓攻之。

  陳水扁執政八年,讓原應恪守行政中立的公務體系變成觀政治風向辦事的“變色龍”;葉盛茂偷天換日,只是冰山一角。近年諸多紛擾案件,諸如SOGO禮券案、高捷案,都傳出“調查局”探員向涉案政客通風報信,甚至提供“教戰守則”,葉盛茂本人亦在花蓮砂石弊案等案件中涉嫌向綠營權貴洩密。站在司法最前線的“調查局長”都傾斜至此,也就難怪連“駐瑞士代表”劉寬平延宕瑞士檢方公文,“外交部”都還不以為忤了。

  社論認為,陳聰明是否從未聽取葉盛茂對此案的口頭報告,或者他是否因案件棘手而拒絕收受該案,仍需追個水落石出。包括洗錢防制中心,立案發出公文後究竟是葉盛茂壓制其追查行動,或者他們因公務員的消極、怕事、觀望而自我設限,也都應該一併調查。尤其,此事牽扯“調查局”和特偵組兩首腦的責任,特偵組應該迴避,改由其他單位主持調查。

  外國司法體系正在合作追查跨國犯罪行動,而台灣的行政及司法體系卻有人在拚命掩護不法、掩蓋他國查出的情資,這是多麼可鄙、可恥又復可悲的事!這樁洗錢案,陳水扁肥了自己,羞辱了台灣,癱瘓了檢調;葉盛茂則是他的鷹犬、共犯,更是全體司法人員的叛徒。

  社論表示,對於葉盛茂的知法犯法,“法務部”絕不能稍假寬貸。葉盛茂吃了案子,也吃掉七個月黃金偵辦時機;檢調必須合力將洗錢案辦出個結果來,才能共同洗刷這個司法界空前的奇恥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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