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0日電/台檢察總長陳聰明、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捲入扁家洗錢公文洩密疑案,“最高檢”特偵組決定函轉台北地檢署偵辦,由於當事人身分敏感,台北地檢署將指派主任檢察官受理偵查,不排除動用測謊讓事件真相還原。
不過,如果檢方一旦選擇用測謊儀偵查案情,應會迴避由調查局六處測謊製作報告筆錄,改以刑事警察局幫忙;偵查實務上,如案件牽涉警察職務的當事人,檢方通常會指揮由調查局作測謊,反之,如調查人員涉案,則指揮刑事警察局測謊為客觀。
據聯合晚報報道,台北地檢署上午指出,“尚未收到函轉公文,收到後,即會依法分案”,檢方認為,當事人層級高,本案宜以主任級檢察官負責偵辦為妥適,為求公平起見,除了不排除讓陳聰明、葉盛茂兩人開庭對質,也不排除動用測謊還原真象,以釐清當事人有無涉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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