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23日電/陳水扁昨天出席扶輪社聚會表示“錢是乾的,不用洗”,為洗錢案抗辯。
聯合晚報的一篇特稿文章指出,為何叫“洗錢”,大家很好奇,典故來源要追溯20世紀中期,美國一個犯罪集團財務總管作洗衣生意,將賺來的錢和強盜的硬幣,統統放在洗衣機中洗,後來洗錢就被延伸為“把髒錢洗乾淨”的意思,並有將黑錢和合法的錢混在一起處理,以混淆視聽讓外人無法分辨金錢來源的作用,這就是“洗錢”的由來。
研究調查指出,20世紀中期,美國芝加哥出現有組織的犯罪集團,他們發展犯罪企業,其中有一個犯罪集團的財務總管,買了一台洗衣機作洗衣服生意,他為顧客洗衣服時,收取合法硬幣,然後將洗衣服的收入連同犯罪所得一起報稅,之後“洗錢”一詞不脛而走。
扁家的行為很類似,陳水扁供稱吳淑珍處理家中全部財務,不論是娘家給的嫁妝、理財的獲利、選舉的經費和他當律師的收入,都由吳淑珍處理,他一概不知情,也管不著。
如果扁家海外密帳構成洗錢情況,吳淑珍的角色,就好比是犯罪集團的財務總管,但陳水扁有無在“總統”任期內,違法與其他官員一起撈錢,並將撈來的錢都拿給吳淑珍和家產一併處理,目前還不明朗。
事實上,所謂“陳家的錢”,當然有可能部分來源沒有問題,不過,海外7億元的資產龐大,吳淑珍又無法提出有效單據證明,無怪乎特偵組會懷疑部分是乾淨的,部分是髒錢,陳水扁光說“錢是乾的,不用洗”,也許有些幽默,但不足以證明扁家沒有洗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