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為發展兩國關係,雙方決定重點在以下具體方面開展合作:
(一)政治領域
1、兩國高層領導人將保持經常性互訪和接觸。
2、於2008年內舉行首次外交部門高級別戰略對話,以此啟動旨在就涉及兩國共同利益的重大問題交換意見的戰略對話機制。將兩國外交部工作層業務磋商機制化,以加強在對外政策及國際形勢方面的溝通。
3、由兩國專家學者就全面推進中韓交流與合作開展聯合研究,並向兩國政府提交相關報告。
4、開展兩國防務當局高層互訪,加強相互聯絡機制,開展多層次、多領域交流合作。
5、盡早解決中韓海域劃界問題對於兩國關係的長期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此將加快協商。
(二)經貿領域
6、共同努力將雙邊年貿易額達到2000億美元的目標提前至2010年實現,為此在貿易投資便利化、質量檢驗檢疫、貿易救濟、知識產權等領域加強合作。
7、根據2008年5月兩國元首達成的共識,繼續推進《中韓經貿合作中長期發展規劃聯合研究報告》的調整和補充工作。
8、為擴大兩國經貿合作,進一步加強兩國經貿磋商和貿易實務合作機制。
9、進一步加強在環保、信息通信、金融、物流、能源等重點領域的合作。
10、擴大相互投資有利於兩國經濟互利發展,為此加強政府層面的合作與支持,努力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11、在中韓自貿區官產學聯合研究的基礎上,根據互惠原則,積極研究推進中韓自貿區進程。
12、為成功舉辦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和2012年麗水世界博覽會,雙方簽署《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與韓國2012年麗水世博會合作交流諒解備忘錄》等協議,加強合作,分享經驗,交流信息。
13、根據兩國政府間協議,啟動雇傭許可制勞務合作,保護兩國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14、歡迎雙方金融領域互利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在兩國金融機構進入對方金融市場方面加強合作。
15、兩國有關部門和企業簽署《關於信息技術創新合作的諒解備忘錄》,進一步加強和發展在信息技術領域的合作。
16、為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相互開展積極合作。
17、加強在應對地震、海嘯、台風等自然災害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18、簽署《開展節能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推進節能咨詢、人員交流、技術開發等合作。
19、雙方共同意識到保護地球生態環境的重要性,一致同意簽署《防治沙漠化科學技術合作的諒解備忘錄》,通過開展合作研究、專家交流和信息交換等方式,促進和加強雙方在防治沙漠化領域的科學技術合作。
20、簽署《合作運行與維護中韓經貿合作網站的諒解備忘錄》,開通兩國經貿合作網站,提供最新貿易投資信息。
21、簽署《高技術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今後5年在電子信息、通信技術、新能源等領域開展合作,積極發掘高技術合作項目。
22、簽署《進出口水產品衛生管理協議》,加強在水產品進出口檢驗檢疫、法律信息交流、水產品檢疫人員互訪等衛生管理方面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