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6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在剛落幕的第二十九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北京奧運)中,中國體育代表團獲得了五十一枚金牌、二十一枚銀牌、二十八枚銅牌的輝煌勝利。不但是金牌破半百,獎牌總數達百枚,而且所獲金牌數還是歷屆奧運參賽團隊獲金牌最高的數字。這除了是中國體育代表團擁有“主場優勢”之外,也與中國體育領域的“舉國體制”,及運動員、教練員的刻苦訓練等個人因素密切相關。
文章說,但是,在同屬“一個中國”領域中的其他兩支參賽隊伍--中國香港代表團和中華台北代表團,則幾乎可說是鍛羽而歸。其中中華台北代表團只是獲得四面銅牌,失金又丟銀;而曾經有過奪金歷史的中國香港,則更是抱“蛋”飲恨。這兩支隊伍的退步,與中國體育代表團的大豐收,形成了強烈的反差。
中國體育代表團獲得輝煌戰績,當然是值得慶賀。但是,若以“一花獨放不是春”的觀點來看,似乎北京的體育領域工作,仍有進一步改善的空間,就是應設法幫助香港、台灣提高體育水平尤其是參加國際性大賽的奪牌能力,爭取做到“萬紫千紅春滿園”。
實際上,在理論上,香港已經回歸祖國,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直接管轄。盡管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中央人民政府不干預香港特區屬於高度自治範疇的事務,但畢竟國際比賽帶有一定的外交性質。--“體育外交”就是貫徹國家外交政策的其中一種方式,故中國香港代表團在國際大賽中的表現如何,多少也影響到中國政府“體育外交”的績效。實際上,“中國香港”就是以“中國”為冠名,明確了它是屬於中國的一部份。在此前提下,作為“父親”的中國體育代表團掛滿獎牌,而作為“兒子”的中國香港則是空手而歸,就形成了“父富兒貧”的強烈反差,多少也使“父親”的成績受到牽扯。
因此,中央政府有必要象推出“內地與香港特區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協議”及內地居民“個人遊”香港等措施,協助香港特區恢復經濟那樣,也採取必要的措施,幫助香港特區提高體育水平,尤其是提高在國際比賽中的奪牌能力,盡力做到“父富子不貧”,以“父子”均是“奪牌大戶”(香港人口較少,故“大戶”的標準只能以人口比例計算),使到國際體育界在更為信服中國的煇煌體育成績的同時,也更為認同“一國兩制”的優越性。
誠然,在過去,中央政府已在扶助香港體育事業發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如配合香港特區政府的吸收體育專才政策,向香港輸送了一批有奪牌潛力的運動員。但這仍不足夠,因從種種跡看來,這些有潛質的運動員到了各方面條件相對較好的香港之後,技術提高幅度竟然不大。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能力較強的教練員。因此,內地也宜根據香港的需要,向香港輸出一批素質較強的教練員。
在台灣方面,盡管目前兩岸尚未統一,台灣與大陸的關係不若香港與內地的關係那樣,存在著明確的地方與中央關係的特徵,但出於推動兩岸關係發展,支持承認“一個中國”、“九二共識”的國民黨政權發展體育事業,並將之作為遏制“文化台獨”的其中一種有力武器的需要,尤其是在國際體壇面前展現中華民族大家庭攜手併進的場景,北京也宜大力支持台灣體育事業的發展,透過適當的辦法,向台灣輸出有潛質的運動員及教練員。
其實,來自大陸的運動員和教練員能令台灣體育水平有所提高,已有前例。其中,曾獲漢城奧運會乒乓球女子單打冠軍的陳靜,因個人原因而脫隊。在到了台灣發展之後,雖然個人的戰績未能突破自己,但在帶動台灣乒乓球運動水平的提高,卻效果顯著。而在今次北京奧運中,原本“技術很爛”的台灣女子舉重運動員陳葦綾、盧映錡分別能奪得銅牌,就是得益於來自大陸的教練員張嘉民的悉心指導。曾任中國女子舉重隊教練的張嘉民,到台灣執教是個人行為,但也從中折射了台灣運動員要提高成績,需要大陸在提供教練技術方面予以協助。
就此,這使我們想到了一個問題,在日後海峽兩會協商深入進行之後,大陸海協與台灣海基會是否也可就兩岸文化、科技、體育、教育等領域的互惠合作,進行協商並簽署協議。其中在體育方面,大陸派出優秀的教練員,協助台灣運動員提高技術。其形式可以多種多樣,既可是個人應聘,也可是政府派遣。另外,還宜讓台灣的運動員到大陸相應項目的集訓中心受訓,或體育院校深造,並進行兩地體育領域的學術交流,介紹大陸運動員的培訓經驗。透過一系列的幫助,促使台灣運動員技術水平有所提高,在四年後的倫敦奧運中,兩岸還加上香港(倘澳門的“入奧”問題獲解決,還加上澳門)的運動員攜手爭金奪銀,展示出中華民族的體育大花園是“萬紫千紅春滿園”,這才是真正的光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