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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案將加速處理?加首度遣返中國經濟要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28 09:19:46  


  中評社北京8月28日電/當地時間8月22日,位於多倫多的加拿大邊境服務處將逃到該國的中國經濟詐騙嫌犯鄧心志,移交給了中國有關方面。這是加拿大首次遣返中國籍經濟案件嫌犯歸國。 

  3人詐騙保費1825萬元

  據揚子晚報報道,鄧心志2002年涉嫌與兩名同案犯陳泉山、崔自力合謀,冒充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北京市朝陽區分公司的領導及工作人員,與兩家被騙的公司談保險業務,以支付高息5.25%為誘餌,編造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北京市朝陽區分公司有“國壽養老金還本一年期保險”險種,與兩家被騙公司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五研究院、中紡棉花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簽訂虛假保險合同,總共騙取1825萬元保險費。 

  2003年1月事發後,主謀陳泉山被捕,鄧心志和同夥崔自力持旅遊簽證潛逃至加拿大,2003年8月因簽證過期、延簽被拒而遭拘留,兩人上訴并申請難民身份。直到今年8月22日鄧被遣返,鄧一直與崔住在多倫多。 

“不是逃犯安全避難所”

  鄧心志被遣返令渴望早日解決加中兩國嫌犯遣返爭執的人士感到鼓舞。當地熟悉此類案件的人士分析稱,這是加拿大遣返中國經濟案件通緝犯的首例,將會對李東哲兄弟案、賴昌星案的加速處理產生很大影響,也會對那些幻想以加拿大作為避風港的中國經濟疑犯起到阻嚇作用。 

  8月22日,加拿大公共安全部在其官方網站上用英、法兩種語言,發布了部長戴國衛(Stockwell Day)的聲明,聲明稱遞解鄧心志出境,表明加拿大“不是逃犯的安全避難所”。聲明又稱,此次遣返的實現,證明加拿大政府“對所有罪犯的容忍度是零”。聲明稱此次遣返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它表明加拿大正與“國際社會中的國際夥伴密切合作”,同時這也可使加國社會更趨安全。 

  賴昌星非“老賴”最高紀錄

  賴昌星等之所以能一直賴下去,并非加拿大邊境服務處等單位未作遣返裁決,而是嫌犯在律師的幫助下,利用加拿大冗長繁瑣的司法審核程序,通過一次又一次上訴,成功地進入判決—上訴—重申—再判決—再上訴—再重申的死循環,每一個步驟都可以拖上三年兩載。案例表明,在“賴”這方面,賴昌星絕非最高紀錄保持者——1997年貪污泰國曼谷銀行8800萬美元巨款的泰國人拉克什薩克森納,罪證確鑿,人贓并獲,加聯邦司法部長親自簽發引渡令,卻在沒完沒了的司法圓圈陣中至今不見結果。 

  此番鄧心志被遣返,加拿大方面并未透露是否涉及難民申請被駁回等事宜。據悉,崔自力的難民申請個案2005年3~6月聆訊,次年11月底被徹底駁回。因此一些人士不免質疑,鄧心志之所以“倒黴”,并非加拿大在遣返方面政策改變,而是他沒錢僱用那些身價不菲、擅長這類官司的律師,因此無法讓自己進入賴昌星等人賴以護身的司法圓圈陣。 

  一些人士還認為,此次遣返包含了加拿大政府緩和兩國關係的意願。鄧心志被選做這個“首例”,一方面可能與其未進入訴訟迷圈有關,另一方面,鄧心志在涉嫌案件中屬從犯,被判死刑的可能性為零,因此加方不必擔心有人以“讓嫌犯冒被處死風險”為由橫加指責。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加拿大執法部門將鄧心志依法遣返,反映了加方維護法律尊嚴,不容忍刑事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的積極態度。我們對此表示讚賞,并希望雙方執法部門進一步加強有關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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