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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開案開庭 扁女婿趙建銘親家趙玉柱全盤否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9-04 13:53:52  


  中評社香港9月4日電/台開內線交易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上午九點半再度開庭。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親家趙玉柱等人在八點五十分左右就抵達法庭,不過面對媒體詢問時不發一語。趙建銘委任律師陳峰富進入法庭前表示,未來對內線交易案“犯罪所得”的認定,將聲請調查證據及大法官解釋。 

  中時電子報報道,今天高院庭訊主要是進行證人交叉詰問部分。包括趙玉柱父子及台開前董事蘇德建、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四名被告都準時到庭。 

  高院審判長首先詢問四名被告對於上訴是否有補充意見。趙玉柱當庭喊冤表示,“我沒參加過三井宴,也沒有進行內線交易,我都是靠著投資判斷買賣股票。”其餘三人都沒補充意見。 

  另外證人之一,前國票證券董事蔡清文,審判長提示他因為與被告有共犯關係,可以拒絕作證。但是蔡清文仍當庭具結表示願意作證。 

  當法庭內在進行辯護人、檢方及證人交叉詰問時,趙建銘似乎顯得老神在在,時而搔頭,時而擠擠臉上的痘痘。趙玉柱等人均正襟危坐仔細聆聽。 

  去年十二月廿八日,高等法院原合議庭對被告趙建銘等涉及內線交易行為,所獲得的不法犯罪所得超過一億元的計算基準時點、計算方法等事實認定不清楚,最高法院因此無法從法律上去判定被告觸法是否正確,因此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而高院在今年二月十四日首度開庭,陳水扁親家趙玉柱、趙建銘父子均否認犯罪,堅持自己是冤枉的。趙建銘更呈上七大上訴理由,指摘一審判決有違誤。 

  檢察官當時主要是針對犯罪所得的計算法律觀點提起上訴。檢察官認為,一審判決的犯罪所得計算方式有誤,趙玉柱、趙建銘父子被告,應依共犯犯罪所得逾一億元規定,論處罪刑才適法。 

  趙建銘委任律師陳峰富也在當時指出,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並無規範犯罪所得計算方式,一審計算標準並無不當,但趙建銘等人所聽到的消息純粹為投資判斷解析,並非重大訊息,一審的看法有待商榷。 

  顧立雄律師更呈上七大上訴理由,指摘一審判決違誤。其中包括:一審誤認臺灣的證券交易法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的立法精神,是採取美國法的平等取得資訊理論,尚有違誤;一審曲解內線交易中未公開訊息的涵義,本案被告前台開董事長蘇建德告知趙建銘的內容,事實上早經公開,並已由資訊交易者完成台開股票的訂價機制,並將其反映在股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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