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6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扁家洗錢情資公文去向,昨天先後傳喚“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和前“總統”陳水扁;由於兩人對洗錢公文去向說法有出入,檢方最後安排對質,偵查庭內上演一齣前情治頭子與卸任“總統”對辯的戲碼。
聯合報報道,對質過程氣氛還算平和,葉盛茂向檢方表示,洗錢防制中心收到的兩份情資公文,他都向陳水扁面報或面交;但陳水扁聲稱,他看到的文件只是情資報告,不是公文。檢方考慮必要時將詢問兩人是否願意接受測謊。
台北地檢署昨天是以“他”字案的被告和證人身分,分別傳喚葉盛茂與陳水扁,葉在上午九點十五分由律師杜英達陪同到北檢。葉向記者表示“會坦然面對一切,也會據實陳述,充分配合檢方的調查。”
陳水扁在十點五十三分到北檢,表情自信,手裡握著一紙白色公文袋,快步走上二樓的第一偵查庭等候偵訊。
檢方首先訊問葉盛茂為何在第一次應訊時,未說明將洗錢情資公文交給陳水扁,反而供稱“找不到”。葉盛茂表示,他是在被起訴後,受了前“調查局長”沈之岳遺孀徐露的感召,才決定說出來、面對一切。
檢方也訊問他兩次交付情資公文的地點、時間及有無第三人在地場等關鍵問題,葉盛茂都逐一向檢方交代,並強調“今年初就將洗錢防制中心呈報的開曼群島洗錢情資,面交陳前總統。”
檢方偵訊葉盛茂兩個多小時後,接著傳喚陳水扁進入偵查庭內對質。據了解,陳水扁在證人席簽名具結後,向檢方證稱他只有看過情資,不是所謂的公文。
兩人對質後結束庭訊。陳水扁與葉盛茂離去前都向記者表示,“檢察官特別交代偵查內容已列為機密,所以不能對外透露偵查細節”。但檢方表示,只是告訴陳、葉要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沒有說偵查內容是機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