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8日電(記者 李仲維)在監獄服刑的前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今天在報紙刊登半版廣告發表7點聲明,他在聲明中強調自己坐牢是冤枉的,在聲明啟事的最後,劉泰英還在自己名字旁邊加上“冤獄受刑中”的附註。
劉泰英今天在台灣各大報購買半版廣告,發表7點聲明,劉泰英痛批檢察官將他起訴的12項案件中,有7件是一審法院判決無罪,至於尖美公司按、台鳳公司案涉及的背信罪部分,經罪高法院判決亦無罪確定。
劉泰英並再度緊咬前中華開發總經理胡定吾,他在聲明中表示,當初新瑞台肥案的告發人蘇惠珍所檢舉的人,直指中華開發胡前總經理,白紙黑字筆錄斑斑可見,但最後卻莫名其妙只起訴他,胡某人不知何故卻能安然無恙,全無交代。
劉泰英在聲明中表示,他自1993年4月起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掌管黨營事業投資成果豐碩,他並代李登輝保管其私人特定帳戶內的資金,受李登輝的指示從事秘密外交與特定政治用途,多有斬獲,李登輝還曾多次讚揚他對“國家”、經濟貢獻很多。劉泰英稱,他與李登輝的帳目早就結算清楚,國民黨及李登輝都沒有告他侵占或背信,法院竟認定他涉及侵占國民黨及李登輝的帳款而定罪判刑,如此不合情理的判決,讓他詫異。
劉泰英還表示,這次判刑確定的橋頭寶公司背信案件,橋頭寶支付給他的款項,是為了履行偉成公司的買賣契約,並無不法,但法院卻草草結案。劉泰英還以自己已經年邁,卻遭受司法不公平的對待及媒體的抹黑報導,變成社會眼中釘,司法眼裡的邊緣人。
在聲明啟事最後,劉泰英在自己名字旁邊加上“冤獄受刑中”的附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