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2日電/台灣愛國同心會成員蘇安生涉嫌在陳水扁於今年七月間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應訊時,用腳踹陳水扁上臀部,造成陳水扁“第三薦椎挫傷疑似骨折併骨髓水腫”的傷害。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傷害罪起訴蘇安生,並具體求處四個月以上徒刑。
另外,蘇安生不滿前“駐日代表”許世楷對釣魚台撞船事件的態度,利用許世楷於6月18日前往台北市館前路拜訪陳水扁的機會,假裝走路閃避不及,用腳和肩膀撞擊許世楷。檢方認為蘇安生涉及公然侮辱,今天併案將他起訴。
檢方認為,蘇安生因政治狂熱,僅因立場不同,就在公開場所對公眾人物暴力相向,經媒體播送報導,對民主社會產生嚴重影響。檢方表示,蘇安生犯後雖坦承行為,但他沒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愧疚,尤其面對媒體事後採訪時,仍洋洋自得,對社會造成不良示範,因此要求法院合併判處蘇安生四個月以上有期徒刑,希望讓他徹底悔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