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群關係衝突最大
但是,報告同時指出,在發展的過程中,要做到讓所有社會群體都能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並對未來充滿信心,並不容易。不同的社會群體擁有不同的發展能力、條件和機會,存在差異是必然的。這種差異在特地因素下會轉化成利益矛盾或衝突。
報告認為,社會群體間的利益衝突是我國社會和諧穩定面臨的主要挑戰之一。
調查顯示,各種社會人群都認為,目前社會利益分配格局不平衡。只有16.3%的人認為“我國各個社會群體間沒有衝突”,67.9%的人認為有衝突,其中有44.9%的人謹慎地認為有一點衝突。這說明,原本可能潛在的群體利益矛盾正在逐漸顯化,成為被意識到的社會利益矛盾。
報告特別對幹群矛盾的日益顯化感到擔憂。
調查各社會階層對近十年來獲益最多的群體的排序中,69.84%的人認為國家幹部是近年來收益最多的群體,其次是演藝人員(53.71%)、私營業主(52.13%)、國有/集體企業經營管理者(47.98%)、專業技術人員(44.11%)。
報告認為,幹部排在獲益群體的首位值得警惕,在過去多數年份的同類調查中,排在首位的多數情況下是私營業主。報告認為這一方面是因為在市場競爭加劇的情況下,公務員職業在穩定的就業、收入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優勢更加凸顯,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些腐敗現象的蔓延已經對幹部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與此同時,調查結果表明,在貧富關係、勞資關係、幹群關係、城鄉關係、腦體關係等一系列基本社會關係中,在“群體差異”方面50.68%的人認為貧富關係差距最大,但在“群體衝突”方面有28.26%的人認為幹群之間最容易出現矛盾和衝突,是最容易出現衝突的社會關係。
對此,報告分析認為,一方面我國社會人民群眾普遍認為“先富群體”的支付手段主要還是正面的,拼搏努力、致富能力強和受教育程度高是致富的主要原因,因此人民群眾並不表現出普遍的“仇富心理”。但那些不為法理所接受的致富方式,如“貪污腐敗”、“侵吞國有/集體資產”、“以不正當手段賺錢”等則主要指向官員群體。另一方面,我國社會目前存在的政府部門亂收費、學校亂收費、徵地拆遷補償不合理、司法不公粗暴執法、下崗失業沒有得到妥善安置等社會衝突事件也常常被直接歸咎於政府部門和國家幹部,這也大大增加了幹群關係發生衝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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