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6日電/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針對扁家全面查帳,關於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有無涉案,已列為另一查緝重點,陳幸妤的島内置產、帳戶資金流動情形,檢方均認有必要查證是否與貪汙所得有關,蒐證成熟後即會加以約談。
聯合晚報報道,特組偵組昨天下午對偵辦“國務機要費案”飽受各界貲議,破例由全體檢察官一字排開主動召開記者會澄清,檢察官們發言踴躍。
特偵組共提出“檢察總長”陳聰明沒有迴避督導辦案的理由、“檢察總長”未涉及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疑案、偵辦扁案暫無羈押被告的必要、將擴大偵查案件以及尋求國際司法互助等5 項說明,對外界質疑陳幸妤是否也捲入洗錢案,則隻字未提。
特偵組上午補充,陳幸妤目前是扁家洗錢案唯一的“非被告”,暫處於風暴圈之外,不過,日前特偵組意外證實她曾洽辦赴加拿大執業的可能性,顯示她已經被監控、鎖定,特偵組已派專業人員進行查察,俟蒐證成熟後,即會加以約談。
查緝黑金行動中心2006年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曾傳訊陳幸妤,就她以不實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調查,特偵組將不再就此追究,但有關她於台開案爆發時帳戶內多出由趙建銘委託扁辦會計陳鎮慧所匯入的200萬元、趙建銘海外密集匯款、她島内名下不動產購置的資金來源,都還沒有排除與洗錢案有關,未經過偵查,陳幸妤仍有解釋的必要。
特偵組認為,陳幸妤是陳水扁家族的核心成員,就偵查犯罪的邏輯而言,全家都是洗錢案的被告,唯獨陳幸妤一人毫不知情,可能性不高,她在洗錢案中有無角色扮演?是否為扁家的共犯結構之一?每個疑點都有追查的價值。
特偵組透露,就事證顯示,相較於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擁有7 億元海外鉅款,“陳幸妤的涉案情形的確單純許多”、“但絕非完全脫勾”,檢方正蒐集與她有關的涉案旁證,並準備約談相關涉案人,“在“國務機要費案”偵結之前,一定會傳訊陳幸妤到案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