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7日電/扁家涉洗錢案有重大突破,台灣《蘋果日報》今天報導,台灣“最高檢”特偵組查出,扁家海外新台幣7億元密帳中,至少有1億5千萬元可能來自“國務機要費”,這些錢由吳淑珍叫她哥哥吳景茂每月到官邸拿約200萬元現金,再利用7道洗錢手法轉匯香港及新加坡。吳淑珍還特別交代吳景茂:“任何一筆錢,都絕對不可當天轉帳,這樣才不會被抓到。”
報導指出,特偵組查出,吳淑珍從2001年起,就請吳景茂每月初進玉山官邸,當面交付約200萬元現金(“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每月200萬元),請吳景茂利用人頭帳戶,向荷蘭銀行購買RP(附買回條件的公債),約定一段時間後連同利息轉入定存,隨後提領現金兌換成美鈔,匯往香港的公司或私人帳戶,再透過理財專員葉玲玲越洋操作,分批將錢匯到吳景茂在新加坡的帳戶,最後輾轉流入陳致中及黃睿靚在瑞士的戶頭。
檢察官日前訊問吳景茂為何要用這麼複雜的手法匯款?吳稱:“吳淑珍曾交代,任何一筆錢,都絕對不可當天轉帳,這樣才不會被抓到。”
特偵組也查出,扁在任時,“總統府”也是每月初核撥“國務機要費”中的機密費,且金額剛好是200多萬元現金,因此檢方高度懷疑扁的機密費中,有1億5千萬元可能藉此匯出海外;若加上吳淑珍密友蔡美利協助匯款部分,檢方粗估扁家7億元密帳中,約兩億元資金來源可能有問題。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慶啟人昨到特偵組報告司法互助進度,她說,新加坡法院已同意星國檢察總署向銀行調閱扁家的帳戶交易明細。香港方面也透過管道聯繫中;檢方透露:“只要港星資料調齊,就是全案攤牌決戰時刻,屆時將一併傳訊扁珍、陳致中夫婦及吳景茂等五名被告,且代表“國務機要費”和洗錢案即將偵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