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聯合報說,對吳淑珍出庭與否不必太過操切,原因是:一、繼續累積促吳淑珍出庭的社會壓力,她難道敢拒絕出庭五十次?二、亦可等待特偵組對扁案偵結起訴,再以扁家其他被告的案情,催迫吳淑珍出庭;三、吳淑珍至今未在法庭留下任何一句為陳水扁“擔罪”的證詞,陳水扁不至於希望她出事;四、拘提是最後手段,但似不必急在一時。
聯合報所言很有道理,所言均是不要急著逼迫吳淑珍出庭的好處。但是,我們也要注意到可能存在的壞處:一,司法機構對吳淑珍無可奈何、束手無策將最大程度打擊馬政府的威信。二,對台灣司法的尊嚴也損害嚴重,將會引發更多更大的社會後遺症。三,時間拖得長,對陳水扁的貪凟處理就容易發生變數。民意會十分不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