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23日電/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與前“內政部長”李逸洋到案,釐清陳水扁是否曾以餽贈等方式,交付他們“國務機要費”。蘇貞昌與李逸洋訊後均強調,陳水扁確實於2005年間捐贈新台幣兩千萬元,贊助326大遊行。
蘇貞昌曾於2005年間擔任民進黨主席;李逸洋當時為民進黨秘書長。兩人於下午2時30分左右先後進入特偵組,並於3時20分左右離開。
李逸洋說,2005年3月26日舉行大遊行,他當時擔任民進黨秘書長,有收到陳水扁捐贈的兩千萬元,也把這筆錢用於活動上。
蘇貞昌表示,檢察官今天主要是要了解他於2005年間擔任民進黨主席時,陳水扁是否捐助326大遊行,他在庭訊時據實以告,的確收到陳水扁兩千萬元捐款。
至於媒體詢問,陳水扁捐款是否來自“國務機要費”?蘇貞昌並未正面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