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26日電(記者 李仲維)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昨天接受記者訪問時,對未來兩岸協商模式提出新見解。他表示,“陳江會”大概會每年兩次,一次等於要隔六個月,在這六個月當中,台灣政府各部會可以儘速和對岸進行雙邊協商,有些根本不需要簽署協議的,雙方可以各自進行,有些要簽協議的,就留給“陳江會”。
江丙坤指出,目前大家把焦點放在“陳江會”,但他認為,“陳江會”應該是一個結果,兩岸現在既然要經貿正常化,每個部會要談的事情都很多,所以他曾經建議“行政院”,每個部會應該儘速檢討經貿體制,把自己可以做的,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後就做。有些事必須通報對岸的,例如小三通就是透過“陸委會”告知海基會,然後通報對岸。
江丙坤說,至於需要協商的部分,透過海基會安排平台之後,雙方的主管機關就可以經常地協商,因為協商不一定要配合“陳江會”,任何部會如果有具體的議案,透過“陸委會”授權之後,由海基會安排平台,兩方就可以開始協商,當有結果的時候,剛好就利用“陳江會”來完成。
江丙坤表示,現在“陳江會”大概會每年兩次,一次等於要隔六個月,在這六個月當中,各部會可以儘速和對岸進行雙邊協商,有些根本不需要簽署協議的,雙方可以各自進行,有些要簽協議的,就留給“陳江會”,將來的運作,應該會朝比較正常的方式,像過去台灣和美國、日本之間,大概都採取這種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