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8日電/中共中央紀委近日對河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善武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孫善武在任河南省委常委兼洛陽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利用職務便利,為其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生活腐化。
《河南日報》報道,孫善武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孫善武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悉,今年年初就有消息傳出,河南省政協副主席孫善武因涉嫌在洛陽市任職期間受賄數千萬元人民幣,於去年年底被雙規。而在孫善武被雙規之前,他的兒子已被拘。
據悉,在擔任洛陽市委書記期間,孫善武大興土木,利用職務之便收受發展商數千萬元賄款,并縱容兒子參與建築工程。孫善武2006年被調離洛陽,期間當局收集了他貪污的證據。
出生於1947年10月的孫善武是湖北新洲縣人,先後做過河南洛陽玻璃廠黨委書記﹑開封市委副書記﹑三門峽市委書記,他於2001年出任河南省委常委﹑洛陽市委書記,并於2006年調任河南省政協黨組副書記﹑政協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