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30日電(記者 李仲維分析報導)在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準備訪台的前夕,綠營又開始倡議提出“兩岸訂定協議處理條例”,此舉早在6月份第一次“陳江會談”之前,就已經被馬政府打回票,綠營現在重炒冷飯,還把“立法院長”王金平拉下水。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將於本週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條例草案”,且希望本案能逕付二讀,並於陳雲林訪台前公佈施行,藉此監督行政部門,以免人民權益受損。
“立法院長”王金平也再度向行政部門喊話,要求儘速將上述條例草案送“立院”審議,他認為,兩岸事務由“國會”進行更嚴謹的監督,有助於去除人民的疑慮及健全兩岸關係發展。
事實上,這個議題在6月份第一次“陳江會談”之前,已經炒過了,當時“陸委會”就以目前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經規範相當完備,不須另訂條例來監督為理由,駁回綠營的提議。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擔任“陸委會主委”期間,在2003年曾經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翻修過一次,當時蔡英文對兩岸簽署協議的相關規範並無異議,怎麼現在做了在野黨,腦筋又轉彎了?
至於王金平為何和馬政府唱反調,老是隨著綠營的訴求起舞?王金平也許是不甘寂寞,總是希望以“立法院長”的身份在兩岸關係上找到著力點,發揮一些影響力吧。
根據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規定:兩岸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