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舒全勝成立愛瑪科國際有限公司,自任總裁。在公司的網站上,舒全勝這樣介紹自己:“低溫、等離子體專家,是國際制冷研究所的學術委員,美國等離子體運用研究會項目副主席,《低溫工程先進技術》雜志的主編,在低溫和制冷領域出版過3本專著和100多篇論文。”
愛瑪科國際有限公司與美國宇航局和美國能源部也有相當密切的合作關係,曾從這兩個機構獲得200多萬美元的研究經費。憑借雄厚的技術背景,愛瑪科國際有限公司研發出的液態燃料推動的運載工具和存儲設施被廣泛運用於航空航天領域。
美國宇航局稱該公司提供的技術“能節省燃料,減少發射成本”。這對研發經費捉襟見肘的美國宇航局來說“至關重要”,因此,有美國宇航局的專家認為,舒全勝的技術為美國宇航局部分項目“立下汗馬功勞”。
起訴書稱:“舒全勝2003年和法國的一家公司簽署協議,將一些技術轉讓給這家法國公司,再由法國公司出面賣給中國政府。2003年12月,舒全勝把相關技術設備的設計圖賣給中國,供有關方面實驗和使用。2007年1月,中國和舒全勝的公司達成協議,舒全勝的公司拿到了合同。”
美媒體替嫌犯喊冤
舒全勝被捕後,甚至有不少美國媒體為其喊冤。
美國國家地理頻道稱,中國近年來是在全力發展航天事業,這次“神七”發射也展現出實力,但“不能看到中國航天技術先進就說它源於美國”。
該頻道還說:“最奇怪的是,FBI早就知道舒全勝的公司在北京設有辦事處,可這麼長時間卻沒采取任何措施,直到他的公司與中國完成所謂交易8個月後才采取措施,這顯然不符合邏輯。”
《弗吉尼亞飛行員報》則說,該案的曝光與中國“神七”升空在時間上的“巧合”讓人生疑。雖然近年來有關美籍華裔科學家的“間諜案”時有披露,“但從沒像這樣具有針對性”。該文說,這是在“試圖造成一種對中國不利的‘聯想’”。
在美國,許多類似的“間諜案”最終被證明與中國政府或官方機構沒任何關係,而一旦有政治需要,這些案件就會被美國的情報機構拿去與政治掛鈎,搞成所謂的“華人間諜案”。其目的無非是以下幾點:一是讓美國民衆覺得情報機構沒有白拿納稅人的錢,還是有必要供著、養著的;二是給美國民衆吃定心丸,讓民衆以為“中國科技水平很低,有點成就也是靠偷美國搞出來的”。
以前類似的案件(最後往往被證明是冤案)發生後,FBI往往主動向媒體“供料”。有意思的是,對舒全勝一案,FBI這次表示無可奉告。由此可見,FBI還是多少吸取了一些教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