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德訓一直為陳水扁核心人馬,參加陳的一切重要活動。 |
中評社香港10月3日電/台灣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涉及貪污“國務費”機要費案及洗錢案,3日上午以被告身分傳喚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到案,繼續追查“國務費”機密費流向。由於林德訓為關鍵人物,若應訊時未吐實,檢察官不排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特偵組下波將繼續追查企業钜款匯到扁家的來龍去脈。
今日新聞報道,林德訓改列被告後,涉及洗錢案的被告已從8人增為9人。
先前已列為被告包括陳水扁及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以及吳淑珍友人蔡銘哲與蔡銘傑,加上林德訓,被告增為9人。其中陳鎮慧、蔡銘哲分別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特偵組發現由林德訓、陳鎮慧經手、每月從“總統”辦公室以領據直接領取的半數“國務費”,有超過5000萬元領後卻未提出確切支出憑證,疑流向私人用途。
檢調人員於9月25日大舉搜索扁家、扁辦及陳鎮慧等人住所後,特偵組於26日下午針對“國務機要費”部分再約談3名證人,分別是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扁辦主任林德訓及另一名陳水扁的帳房陳心怡,以便能釐清“國務機要費”的真正用途。
特偵組25日兵分27路搜索扁辦、扁家之外,同時也搜索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林德訓等人住處,至於深受扁家信任的陳鎮慧則是在約談後遭到收押禁見,因為檢方發現陳鎮慧涉嫌竄改“國務機要費”支出流向等記帳資料,成為洗錢案第一個被羈押的被告。
特偵組認為,林德訓在“國務機要費”的支用上比陳鎮慧更瞭解,傳喚他到案說明,若林德訓堅不吐實,檢察官不排除聲請羈押禁見。
林德訓主要經歷:與馬永成、羅文嘉等同屬民進黨學運世代。大學期間即積極投入學生運動。畢業後就成為“立法委員”陳水扁的助理。曾任1994、1998年陳水扁競選台北市長競選總部西區服務處主任。1994年任台北市長陳水扁市長室秘書,後任福爾摩沙基金會執行長。2000年陳水扁選舉“總統”競選總部資訊搜集與基層聯絡負責人。2000年5月任“總統辦公室”秘書。2004年任陳水扁“總統”競選總部候選人事務群行程小組主任。2005年1月接替馬永成任陳水扁“總統辦公室主任”。一直為陳水扁核心人馬,參加陳的一切重要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