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6日電/美國一名聯邦法官考慮釋放被關押在關塔那摩監獄的“東突”分子,并允許他們進入美國本土。這在美國還沒有先例,如果成為事實,將是“標誌性的司法決定”。
環球時報引述華盛頓郵報報道,在2001年的阿富汗戰爭中,一些藏身於阿富汗的中國“東突”分子被美軍抓獲,關押在關塔那摩監獄。如今這些“東突”分子成了燙手山芋。美國拒絕將這些人引渡回中國,千方百計找下家。自2006年阿爾巴尼亞接收了5名“東突”分子之後,再沒有哪個國家願意“觸怒中國”安置餘下的恐怖分子。如今,這些“東突”分子已被關押了7年。他們的辯護律師稱,美國政府以站不住腳的證據長時間關押他們,事實上他們并沒有對美國構成安全威脅。律師希望能够將他們釋放到美國本土。
據報道,在今年8月舉行的聽證會上,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裡卡多•烏比納表示:“我認為這是一個可行的建議。”烏比納計劃本周二再次舉行聽證會,推動釋放至少5名“東突”分子,并允許他們進入美國本土。律師已經遞交了法庭文書,請求烏比納同時考慮釋放其他12名被關押在關塔那摩監獄中的“東突”分子。近幾年來,關塔那摩監獄共有500多名囚犯被釋放。他們有的被送回阿富汗,有的被遣返回沙特和巴基斯坦。但沒有一人進入美國本土。
美國司法部的律師認為,只有美國總統才有權力允許這些囚犯進入美國本土。如果他們與恐怖主義組織有染,法官不能允許他們進入美國。美國獲得的材料顯示,至少有一名“東突”分子接受過恐怖主義組織的培訓。2002年8月,布什政府認定“東突”為恐怖主義組織。但近來,幾名美國議員頻繁就“東突”分子被關押一事向政府施壓,辯稱這些人是“中國的敵人”、“美國的朋友”。今年6月,美國華盛頓一家聯邦上訴法院還裁定,一名被關押在關塔那摩的“東突”分子非“敵對武裝分子”,可以自由申請在美國地區法院獲釋的機會。
按照國際慣例,鑒於這些“東突”分子對中國的國家安全構成了威脅,應該由中國政府經過司法程序來對他們做出判斷。美國卻以“人權”問題為借口,拒絕將其引渡回中國。2006年,美國釋放了5名“東突”囚犯,一方面堅持不引渡給中國,另一方面自己又不願接收,結果不得不四處奔走給他們尋找接收國,前後聯係了近20個國家,最後才由阿爾巴尼亞政府出面接收。目前,這5人除1人到瑞典之外,其他4人已從地拉那市郊偏僻的難民中心挪到市中心的公寓裡。他們對在“歐洲最窮的國家生活”非常不滿。阿國很多民衆也認為,這使“貧窮的阿爾巴尼亞又與恐怖主義沾上了邊,是恥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