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6日電/在葉盛茂隱匿扁家洗錢案中,上午應傳到庭作證的前“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承辦人鄒求強,當庭具結表示,2006年12月“調查局”接獲澤西島有關吳淑珍胞兄吳景茂開立的信託帳戶後,當時的局長葉盛茂表示事關“國家”“元首”的貪污問題,透過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轉知,“不要讓太多人知道”,一切以保密的方式處理,減少和相關層級的程序,後續若有具體資料,直接向處長報告。
據聯合晚報報道,目前擔任馬祖調查站秘書的鄒求強,上午在作證時,承認越級呈報的情況,並強調他個人擔任調查員以來從未越級呈報過,至於簽辦公文勾選“極機密”,原因是葉盛茂局長說過,本案非常機密,要以保密程序處理,他自認為非常機密,才會以極機密辦文,簽請檢察機關進行偵辦。
前“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承辦人鄒求強證稱,當時的情資內容並未說明資金在那裡,只說可能在亞洲,而且最高的資金達1600萬美金。鄒求強也證稱,當他簽請機察機關偵辦後,他後續有進行案件的追縱,葉局長都表示已經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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