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7日電/“立法院”規劃成立“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晚間表示,現有制度合法合憲,也十分周延,但可以研究看看。
中央社報道,“立法院”計劃成立“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監督兩岸協商機制,但遭到行政部門反對。在“總統府”的主導下,透過府院協調,決定交“陸委會”研究。
對此,賴幸媛表示,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若涉及修法部分,必須送交“立法院”通過;不涉及修法的,以行政命令執行的,送交“立法院”備查。
另方面,賴幸媛表示,目前只要涉及兩岸議題的協商,包括“陸委會”與海峽交流基金會都會在事前或事後到“立法院”備詢,這是九零年代以來的慣例,也顯示現有機制十分完備,合法合憲,也十分周延。
賴幸媛也指出,兩岸條例已經是特別法,要在特別法中再設一個特別法,“很怪”。不過既然“總統”交辦“陸委會”研究,“陸委會”一定會將法規法條做全盤分析,再做最後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