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8日電(記者 黃惠玟)“總統府”花費“國務機要費”新台幣52萬元,委託法律事務所針對扁“國務機要費案”卷證解密進行研究,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表示,馬英九自己不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嗎?怎麼會委託人,解釋“憲法”ABC的問題?民進黨團書記長張花冠則說,這件事應該由大法官會議解釋,難道理律律師事務所現在成了“太上大法官”?
高志鵬說,有關“國務機要費案”資料要不要解密,就只是存乎馬英九的心,也就是馬英九自己決定,要不要以現任“總統”否認前任“總統”的機密核定權罷了,這是“憲法”ABC的事,怎麼還花納稅人的錢委託研究?實在令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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