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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交保案 檢方昨日提出抗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0-09 01:13:30  


  中評社台北10月8日電/嘉義縣長陳明文因民雄污水下水道弊案,涉嫌圖利特定廠商,4日晚上被嘉義地方法院以新台幣300萬元交保;嘉義地檢署依陳明文政經實力優於一般被告,沒有羈押,造成後續偵查困難,且另一被告陳殿寶因另案羈押中,陳明文沒有羈押,有串供之虞,昨日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

  由於陳明文已獲得民進黨力挺,昨日中常會並對此發表三點聲明,質疑政治力介入司法;檢方對陳明文交保案所提抗告,未來的發展受到矚目。

  中央社報導,檢調偵辦這起工程弊案時,監聽發現陳明文涉嫌洩漏底價給特定廠商,經搜索縣長室、縣長公館等處後,4日清晨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陳明文。直到當天晚
上,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裁定陳明文以新台幣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

  嘉義地檢署於6日收到地方法院的裁定書後,檢察長洪光煊、主任檢察官王全成、顏榮松及承辦檢察官曹合一開會研議,因不服嘉義地方法院的裁定,昨日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

  報導指出,檢方表示,被告陳明文身分地位特殊,政經實力優於一般被告,對檢方所採行的偵查作為相當了解,而且,陳明文與廠商賴文正均以面晤方式取代電話通聯,嘉義地方法院駁回聲押案,造成後續偵查困難。

  檢方指出,另一共犯、前水利處長陳殿寶因涉及收取廠商回扣案件,已遭羈押禁見將近兩個月,不過,並未訊問或調查陳殿寶有關民雄污水廠案的其他事證,如果陳明文、賴文正沒有羈押,疑有串供之虞,因此依法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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