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9日電/特偵組調查扁家洗錢案,查出陳致中曾以個人名義,在歐洲列支敦士登成立紙上基金會,再以該空殼基金會在貝里斯成立紙上公司,事後以公司名義,存入一千萬美金到開曼群島控股公司,受益人就是陳致中本人。特偵組懷疑陳致中洗錢、隱匿海外資產手法高明,絕非單純人頭,涉案甚深。
特偵組目前仍針對扁家資金流向,進行最後查證。若查證順利,最快在下周就會再度約談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特偵組將依照案情需要,採取相關強制處分。
歐美成立空殼單位 非單純人頭
據了解,特偵組已向瑞士聯邦檢察署請求協助,提供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的海外帳戶明細,以便進一步調查。
特偵組日前二度搜索扁家後,複印陳致中夫婦兩人護照影本,目的是要追查他們赴海外的行程,是否奉母命去操作洗錢,懷疑他們部分赴美、赴日行程及動機可疑,將再傳喚兩人說明。
據中國時報報道,特偵組發現,陳致中曾透過海外理專,以個人名義,紙上文書作業方式,先在歐洲小國列支敦士登,成立一個空頭基金會,再以這個基金會名義,轉往中南美洲國家貝里斯設立紙上控股公司。
事後,陳致中再以這家紙上公司名義,存入一千萬美金到開曼群島的控股公司,並在理專的協助下,將自己列為公司及海外帳戶受益人。
隱匿海外資產節稅 己列受益人
特偵組認為,陳致中先以成立基金會,再設立紙上公司,手法相當繁複及專業。
由於陳致中以基金會名義在貝里斯成立公司的時間,屬於扁家海外洗錢的中後期,應該是為了隱匿海外資產及節稅用途。
陳致中多年來經常往返海內外,次數多達數十次,甚至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間母親吳淑珍開庭昏倒住院當天下午隨即搭機前往日本、美國,過程可疑。
據了解,特偵組發現,陳致中在美國求學期間,曾經親自找海外理專處理吳淑珍海外資產,應是奉母親吳淑珍之命前往海外,從事海外資產移轉、隱匿等工作。
而且吳景茂及黃睿靚等人在新加坡及瑞士相關銀行帳戶、紙上控股公司的代理人,幾乎都是吳淑珍及陳致中。特偵組懷疑,陳致中涉案程度甚深,絕非不知情的人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