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幼軍案幾經反覆
有消息透露,于幼軍擔任深圳市市長期間利用職權影響力,在市政府招標工程中令其親友所屬香港公司中標而獲取巨額利潤,嚴重違反了黨紀、政紀,因而對其作出“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于幼軍被停職的消息在深圳官場以及其曾經就職的湖南、山西等地引起震動。
據稱,于幼軍案幾經反覆,早在他於深圳任職期間,就遭人具名舉報,有關的舉報一直如影隨形,從深圳到湖南、山西,一直告到北京。今年“兩會”期間雖然鬧得沸沸揚揚,但中紀委調查小組對其初步審查並未發現問題。不料奧運會前調查小組發現新證據,查實了,于幼軍弟弟的公司在深圳重大工程中中標,雖然于幼軍堅稱事件循正常手續辦理,但因公司為其弟所有,于幼軍有瓜田李下之嫌。
于幼軍從1986年起,先後任廣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東山區委書記、天河區委書記等職,1994年後任廣東省委常委、宣傳部長,是當時廣東最年輕的副省級幹部。他在2000年到 2003年擔任深圳市市長,由於作風高調常常成為輿論的焦點人物,因深港相鄰,且其多次前往香港,更為香港媒體所熟悉。
2003 年5月之後,于幼軍一路北上,先是赴湖南“吃辣”擔任湖南省副省長,隨後又到山西“吃醋”擔任山西省省長,成了名副其實坐鎮一方的封疆大吏。去年10月被調到政治中心北京,在中共十七大上當選中央委員,今年初調任文化部任副部長兼黨組書記。正當其政壇前途一片光明之際,原來被看好篤定接任文化部長的于幼軍,突然大熱倒灶,被剔除出閣員名單,隨後有關于幼軍被中紀委調查的消息就不絕如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