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公為私 賤賣“國家”資產以自肥
其三,而更惡劣的,乃是從2000年陳水扁當權起,他已比李登輝更上層樓。他在“二次金改”的口號下,大舉將公營行庫讓特定的民營金控併吞。於是小民營金控併吞公營大銀行這種“以小吃大”、以低價賤買,而陳水扁自己則在賤賣過程中坐收賄賂的弊端醜聞遂告出現。
文章指出,這種賤賣“國產”的模式,在1990年代中期曾在俄羅斯總統葉利欽當權時出現。例如他把價值百億美元的公營石油或礦產公司,以私有化之名出賣,作價5億美元,於是他的家人親信向銀行特權貸款5億,買到公司後,再將該公司十分之一股權出售給西方公司,坐收10億,繳還5億貸款,於是該親信未出分文,即取得一家百億公司的九成股權和5億現金。俄羅斯在短短兩三年內即出現兩打10億美元級的富豪,靠的也是這個伎倆。陳水扁任內台灣出現好幾家資產上兆的金控公司,靠的也是這個伎倆。在政治上,他藉著賤賣而收編財團,這是個“再封建化”的過程。而就私人利益而言,則是他可藉此立即收到大筆孝敬。
而鄭深池就是陳水扁當權時的“新金融教父”,他和李登輝時代的劉泰英相當。由截至目前的各類信息,我們已知道他在“二次金改”賤買賤賣“國產”的過程中扮演了極大的角色,也在完成交易後輸送賄賂時負責穿針引線,將賄款化整為零匯往扁家的海外人頭帳戶。鄭深池是台灣海空運輸業巨子張榮發的女婿。他在陳水扁當政的8年裏權傾一時,不僅可以呼風喚雨,更可喊水會結冰。他在被特偵組約談時曾說道﹕“我等這一天已等很久了!”他牽涉到多少弊案,還有得追的!由鄭深池的角色,我們已可清楚的看出,他是陳水扁時代不努力開創經濟前途,而只是想著賤買賤賣“國產”那種時代精神的具體證明。陳水扁8年任內最大的“貢獻”,乃是他已把台灣的公有資產掏空。
因此,由王永慶到鄭深池,他們都可算是企業家,但卻是完全相反的類型。王永慶死後,台灣人普遍認為像他那樣的企業家已不可能再有了。王永慶畢生腳踏實地,做著長期的努力,務實不務虛;而鄭深池這一代,則搞政商關係,炒短線,不向外擴張,而只是吃著“國家”資產。今天的台灣,政府所擁有的財經籌碼日益稀少,遇到外在挑戰,即捉襟見肘,已露出“國窮”民也窮之態。由王永慶到鄭深池,這難道是偶然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