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4日電/兩位來自湖北的女人周繼紅和于芬都是中國跳水界很有影響力的人物,兩人近年來明爭暗鬥,關係非常緊張。近日,于芬的一封舉報信曝光,再度顯示了兩人水火不容。
今年初,于芬在表達希望重返國家隊的願望時,便已經就自己應得的獎金的去向問題提出了質疑,但具體情況如何,外界一直缺乏實際的概念。
近日曝光的這封于芬年初提交體育總局的舉報信顯示,在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周呂鑫、林躍、王鑫及何姿這7名隊員的身上,于芬本應拿到上百萬的獎金,但她只拿到15萬7千。
“根據獎金發放的有關規定,教練員帶一名運動員滿四年,在該運動員離開後的兩年內應享受同等獎勵,兩年以上的按有關規定比例發放獎金。以上清華隊員從離開我到獲世界冠軍等獲獎名次的時間均未超過規定發放獎金的範圍,但是令人不解的是 ,幾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獎金均未發放給我。而國家隊獎金的發放慣例是由跳水隊負責人上報,游泳中心批准方能發放。那麼我近十年的獎金跳水隊負責人周繼紅到底報給誰而又最終落入了誰的手中了呢?”于芬在舉報信中說。
檢舉信舉例說,2000年悉尼奧運會結束之後,湖北省對奪得女子3米板金牌及3米板雙人銀牌的伏明霞進行了獎勵,按理,于芬作為伏明霞的主管教練,也同樣會有獎勵,但于芬卻一直未能拿到。
直到于芬後來親自向當時主管體育的湖北副省長提出質詢後,並經省委相關領導過問 ,才從湖北體育局相關領導那裡得到這樣的回答:“于芬的奧運會獎金全部交到了國家隊領隊周繼紅手上。” 2000年悉尼奧運會湖北給予教練的獎金是,金牌30萬,銀牌20萬!
檢舉信還披露了這樣一個細節:2001年,清華的領導就曾經給周繼紅打電話索要于芬的獎金清單,但周繼紅竟然摔斷電話不予理睬。
“自周繼紅接手國家跳水隊後,她利用手中的權力非法克扣我的巨額獎金,無論這筆錢用在何處,都已經構成了貪汙 罪,都是對我合法權益的嚴重侵害。這個事情,只要認真追查是很容易查清的。”于芬說。
雖然檢舉信中于芬並沒有給出自己未能拿到的獎金究竟是多少,但她表示:“近十年來,我培養的運動員多次獲得國內外賽事的冠亞軍,按照有關規定,作為他們的教練,我理應享有相當數額的獎金,累計下來已達幾百萬之巨。”
值得一提的是,于芬的這封檢舉信提交到國家體育總局相關部門至今已經差不多有9個月的時間,檢舉信所列問題是否屬實,有關部門至今沒有任何明確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