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電/24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備受社會關注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在剛剛發生“三鹿事件”的背景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成為常委會組成人員此次審議的一個焦點問題。
新華網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叢斌表示,目前的食品安全法草案確定是“五龍治水”,即由衛生、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分段負責食品安全監管。“發生‘三鹿事件’的一個原因就是多頭管理、責任不清。建議有關方面在監管體制上加大改革力度,成立國家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委員會之類的機構,以更好地協調好食品安全各個環節的監管工作。”叢斌說。
常委會委員程貽舉曾聽農業部門的有關人士介紹,一頭豬一度有10個部門監管,但也沒有管理好。建議涉及食品安全管理的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以切實把監管責任落實好。
常委會委員溫孚江表示,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多頭管理與監管空白同時存在。“聽說一根香腸共有11個部門管理,但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相關部門經常相互推諉,人們不知道該找誰。”溫孚江說,食品安全不僅是制定法律的問題,更重要的還有監管體制的問題。
常委會委員韓寓群介紹:曾經有媒體報道,違法分子在宰牛前給活牛注水,卻沒有人管這種事情。但後來發現,此前曾有9個部門來檢查、收費。“但一旦出了食品安全之事,誰負責卻說不清。”
常委會委員符桂花指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多,執法人員也多。“這是涉及千家萬戶的大事,應該要有一個權威機構統起來。”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華福周強調,草案中應強化部門的責任表述,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責任和權力,不要讓食品安全監管成為各部門間的利益分爭。
常委會委員林強則提出,我國已確定食品安全的分段監管,但應進一步理順關係。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管,但是目前食品藥品監管、質監部門在省以下都是實行垂直管理,越到基層政府協調的難度越大。
此外,常委會組成人員還建議增加條款,防止職能部門濫用權力,防止地方政府的保護主義,禁止監管人員參與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