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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永成收押禁見 上手銬送北所 |
中評社香港11月5日電/台灣特偵組偵辦扁家疑洗錢案及“國務機要費案”,4日上午傳喚四名證人,並第六度傳喚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到案說明。馬永成以被告身份在偵訊七個小時後,於傍晚被依貪污、侵佔罪嫌聲請羈押。
院方隨即開聲押庭,經過院方審查後,在4日晚間近十一點時,院方裁定羈押獲淮!
據了解,馬永成這次首度以被告身分遭檢方傳喚,檢察官在長達七小時的偵訊問話後,以馬永成在擔任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期間,以不實項目申請,交由陳鎮慧請款,不過,特偵組主任並未說明,馬永成涉嫌經手有多少錢。
偵訊後,檢察官以馬永成涉及的罪嫌為五年以上重罪,及有串證之慮,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馬永成。經院方審理後,裁定羈押獲淮。
馬永成收押禁見 上手銬送北所
另外,tvbs報道,台灣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有重大發展,特偵組認為馬永成涉嫌貪污、侵佔、以及詐領國有財產,而且有串供之虞因此向台北地院申請羈押獲准。
昨天晚間6點45分,遭到聲押的馬永成,被戴上手銬,神情落寞的坐上偵防車,送往台北地院。
記者:“今天是以被告身分接受約談嗎?你已經改列被告了嗎?邱義仁被收押你會不會擔心?”
時間往回推7小時,第六次來到特偵組的馬永成,一身筆挺西裝,臉色凝重,以往單槍匹馬應訊,這回身邊卻多了律師陪同,因為他的身分已經由證人改列被告。
檢方查出,陳水扁提交的15項機密外交工作中,支助卡西迪公關公司的2千萬和民 運人士王某的300萬,是由馬永成經手。
原本檢察官陳瑞仁調查時,馬永成和林德訓,口徑一致,說2005年5月給王某的10萬美金,是機密費支出,匯入吳澧培帳戶轉交,但吳澧培到案後,馬永成改稱是陳水扁直接交付,錢的來源不明,特偵組懷疑,這筆錢可能是以不實名義重複核銷機密費,部分疑似流入扁家私人帳戶。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馬永成涉嫌詐取公款和侵佔公款,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聲請法院羈押。”
在台北地院審理的“國務費案”中,馬永成因提供不實發票、涉嫌偽造文書被起訴,特偵組接手的“國務費案”,馬永成則是涉嫌協助扁家,貪污、侵佔上千萬機密費;特偵組上午也傳喚了前“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和保經榮作證。
不只“國務費案”,龍潭購地弊案,“立委”也多次點名馬永成,是為辜家牽線的幕後黑手,上午特偵組首度提訊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並二度傳喚昇恆昌負責人江鬆溪、總經理吳錫顯;扁家錯綜複雜的資金流向,馬永成身為經手人之一,很難再置身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