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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質疑,雲林縣長蘇治芬事件予人偏差感覺,司法有雙重標準。(中評社 鄒麗泳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5日電(記者 鄒麗泳)民進黨籍雲林縣長蘇治芬涉嫌介入廢棄物處理場弊案,被雲林地檢署拘提到案,5日凌晨被法院裁定600萬元交保,蘇治芬自認清白及沒有錢為由拒絕交保。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上午表示,司法單位有必要清楚說明,為何要沒有約談蘇治芬就逕行拘提的理由。
鄭文燦說,蘇治芬是地方首長,檢方並沒有屢傳不到情事,檢調為什麼要動作這麼大予以拘提呢?地方首長既沒有逃亡的可能,所有文件又是公文書,自然也沒有湮滅證據的可能。
民進黨強調,用同樣標準的去看國民黨籍縣市首長涉案或其辦公室主任涉案,國民黨地方首長有被逕行拘提嗎?這不只是雙重標準,更甚的是給人偏差的感覺
蘇治芬的支持民眾與民進黨縣議員、鄉鎮代表等黨公職人員,從昨天上午蘇治芬被拘提後,就聚集在雲林地檢署大門口與停車場旁靜坐聲援,今天人潮依舊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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