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2日電/陳水扁今天上午七時零六分被裁定羈押禁見。一旦陳水扁所涉的案子最後定讞成為犯罪事實,他至少要被關上30年。
今日新聞11日刊發報道說,台檢方特偵組接連收押陳水扁的親信,讓陳水扁的罪狀一一浮出台面。雖然陳水扁總說自己不知情,都是太太吳淑珍在處理,但實際上他涉入的案件比吳淑珍還要多,包括洗錢案、機要費案、洩密案、安亞項目及龍潭弊案,一旦這些案子最後定讞成為犯罪事實,他至少要被關上30年。
陳水扁到底有沒有涉及不法?在特偵組一一收押了扁家親信後,他和吳淑珍的犯罪輪廓已經越來越明顯。而且特偵組逐步清查發現,陳水扁涉入的案件一點都不少於妻子吳淑珍。在機要費案中,他利用職務之便的貪污罪刑責,至少10年起跳;洗錢罪刑5年以下;洩密案刑期5年以下;再加上他可能也有涉入的安亞項目和龍潭弊案,刑期加起來最少要被關30年。
夫唱婦隨,陳水扁入獄,他的太太吳淑珍恐怕也難逃刑責。吳淑珍背負機要費案、洗錢案、SOGO案及企業行賄等案,除了已經遭起訴的機要費貪污罪刑期10年以上,偽造文書刑期5年以下;還有洗錢案中,如果與公務員涉嫌圖利企業共犯圖利罪是5年以上,如果有收錢則是賄賂罪7年以上,洗錢罪行確立則判處5年以下。
而且特偵組還可能再從SOGO禮券案或南港弊案中,增加吳淑珍的共犯圖利罪或賄賂罪,這些刑期加起來恐怕也要30年。所以如果陳水扁和吳淑珍夫婦一旦最後犯行確定,兩人恐怕得在牢裡度過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