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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龍表示,雖然陳水扁拒絕抗告,但他會向法院提出。(中評社 康子仁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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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龍律師表示,陳水扁拒絕在抗告狀右下角簽名蓋章。(中評社 康子仁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17日電 (記者 康子仁)陳水扁11日被特偵組聲押,12日裁定獲准。今天中午和扁會面的委任律師鄭文龍表示,針對陳水扁遭羈押禁見,他已經擬好抗告狀,但扁拒絕簽名。不過,陳水扁尊重他的職權行使,所以他下午會向法院提出抗告,交由法官裁定。
鄭文龍指出,在中午會面中,陳水扁一再強調,說他向別人拿錢,是對他最大的侮辱,絕對不會接受。但是扁也承認,選舉有一些政治獻金當然是難免的。
鄭文龍說,他下午4時就會到法院提出抗告,至於是否裁准,交由法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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