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交流合作,合力抗擊自然災害。在抗擊自然災害的過程中,各成員積累了豐富經驗。我們應該加強相互交流和學習。今年中方提出了《亞太經合組織災害應對與合作基本原則》,希望成員們考慮開展一些災後恢復重建的長期合作項目。
第四,規範引導,強化企業社會責任。企業應該樹立全球責任觀念,自覺將社會責任納入經營戰略,遵守所在國法律和國際通行的商業習慣,追求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各國政府應該為企業自主履行社會責任創造良好環境。
第五,協調行動,確保世界糧食安全和能源安全。我們應該本著共同發展的理念,共同維護世界糧食安全和能源安全。應該重視糧食生產,擴大糧食供給;改善糧食貿易環境,建立公平合理的農產品貿易秩序;抑制市場過度投機,穩定糧食市場價格。有能力的國家應該向深陷糧食危機的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提供幫助。中國政府已經承諾,願向糧食緊缺的發展中國家增加出口和援助。我們應該樹立和落實互利合作、多元發展、協調保障的新能源安全觀,實現能源供應全球化和多元化,努力構建先進的能源技術研發和推廣體系,倡導增加使用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關於亞太經合組織未來發展,胡錦濤強調,我們應該堅持經濟合作論壇的性質和非約束性的合作方式,繼續平衡推進經濟技術合作和貿易投資自由化,特別是要在經濟技術合作方面加大投入,加強發展中成員能力建設。
胡錦濤表示,在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的今天,中國的前途命運同世界的前途命運日益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中國需要和平穩定、和諧合作的國際發展環境,也願為營造這樣的環境貢獻自己的力量。中國將始終不渝走和平發展道路,始終不渝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始終不渝謀求和平的發展、開放的發展、合作的發展,為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貢獻自己的力量!
胡錦濤的發言受到其他成員領導人積極評價。
會上,其他成員領導人也發表了講話,表示將繼續採取相應步驟,密切協作,進一步採取行動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支持新興市場經濟體和發展中經濟體,改革和加強國際金融機構,增加新興市場經濟體和發展中經濟體在國際金融機構中的發言權和代表性,防止投資和貿易保護主義。
當天的會議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關於全球經濟的聲明。
第一階段會議結束後,胡錦濤出席了各成員領導人與亞太經合組織工商諮詢理事會代表對話會。各成員領導人分組同工商諮詢理事會代表進行對話,就各方高度關注的世界經濟、金融等問題深入交換看法。
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是這一組織最高級別的會議。從1993年開始,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各成員輪流舉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