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3日電/涉及陳水扁家族弊案的“吳淑珍特助”蔡銘哲、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昨天據傳兩人決定將藏匿海外各1億和3千萬的犯罪所得繳回庫房,兩人似乎也已供出龍潭購地弊案的實情;名嘴在政論節目都指龍潭弊案“要水落石出了”,政治觀察家胡忠信表示,真相若大白,“扁恐怕要關上30年,真是一路發。”
據今日新聞報道,特偵組偵辦龍潭基地開發案,21日提訊蔡銘哲與李界木,訊後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台北地院審理後,裁定蔡銘哲、李界木分別以新台幣300萬元及50萬元交保;特偵組主任陳雲南22日表示,蔡銘哲與李界木應訊時皆據實陳述,表達願意繳回不法所得,檢察官未來也將斟酌兩人實際行動,請求法院予以減刑,兩人的錢將匯入“最高檢察署”指定的帳戶。
資深媒體人張啟楷表示,蔡銘哲與李界木兩人,應該是全盤拖出實情,符合貪汙治罪條例第8條的“自首自白減刑”規定,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
胡忠信表示,“態度很重要”,前駙馬趙建銘與他的父親趙玉柱涉及台開案,但兩人都否認犯行、態度惡劣,因此分別被處7年、9年徒刑,陳水扁也是一樣,要認清是非、對錯、善惡,陳水扁涉及這麼多弊案,恐被求處30年以上,“陳水扁今年58歲,加上30年徒刑,就是88,真的是‘一路發!’。”
特偵組查出,蔡銘哲提供人頭帳戶供扁家洗錢,個人不法獲利逾1億元,而李界木奉陳水扁指示,促成86億元的違法土地交易案,獲3000萬元回扣,他們和扁家一起設立海外帳戶,將犯罪所得匯往國外;特偵組還指出,蔡銘哲與李界木應訊時,據實陳述相關款項的來源及去向,並表達願意將相關不法所得繳回“國庫”的意願。
資深媒體人陳鳳馨表示,龍潭購地弊案辦得差不多了,“已經快要偵结起訴了”;資深媒體人陳揮文說,扁、珍還是趕快招一招比較好啦!“自白的話就從寬處理,不然就是嚴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