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4日電/臺灣政評家江春男今天在臺灣蘋果日報撰文指出,調查扁案的特偵組,私下與陳水扁有許多曖昧的往來,事情鬧開後,特偵組的形象大受傷害,外界懷疑背後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此事未獲釐清,當事人沒受到應有的處分,必將難昭公信。
文章指出,逾越了角色分際,對司法程序造成阻卻效果,這種事若發生在法治國家,檢察官未待輿論批評,恐早就自己走路了。
但在台灣,此事的真相仍是羅生門,甚至發生檢察官互咬,雙方都想藉測謊自清。陳水扁還未起訴,檢察官就亂成一團。期待他們把扁案辦得令人信服,可能是種奢望。
有人怪陳水扁狡猾,讓案子辦不下去。這種講法就像責備女孩子衣著暴露引誘性侵一樣,純屬脫罪之詞。檢察官不知自己身分,還與當事人秘密來往,尤其是卸任“總統”,動機無論如何高尚,均已嚴重違背職務規範。
最特別的是穿梭其中的張瑋津女士,她不僅隨意進出特偵組,幫檢察官向陳水扁傳話,又自稱是陳水扁心靈導師,手上握有陳水扁親筆書信,又握有戳破檢察官謊言的合照相片。張女士身分,特偵組顯然有苦難言,不敢對外說明,陳水扁多次欲言又止,嗆聲檢察官不要太超過。雙方暗中過招,顯然另有內幕。
這些事均發生在六七月之間,可見當時特偵組沒認真辦案,如非接到瑞士洗錢情資,案子根本辦不下去。但檢察官採取這種體制化的辦案方式,其技巧、手法和心態各方面都令人擔憂。
幾個月前,“檢察總長”陳聰明因政治關係受質疑,特偵組九人一字排開,公開力挺總長,淪為司法界大笑話。想不到,如今特偵組兩名主力檢察官也因類似問題,需要“檢察總長”的投桃報李。號稱台灣最優秀的特偵組檢察官,如此是非紛擾,期待民眾對司法正義有信心,恐怕太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