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國民黨“立委”曹爾忠提出“特赦扁”的想法,藍營“立委”均持一片反對聲,他們認為,扁貪污成習還拒不認錯,應該依司法審判程序判刑定讞且服刑,不應特赦。曹爾忠提出“特赦扁”的先決條件,在於扁判刑定讞、認錯而且吐回所A的錢,才可建議馬英九特赦扁並留放海外,減少扁家造成的社會成本,以免“永無寧日”。不過曹爾忠的說法,遭到同黨“立委”反對。
曹爾忠提出“特赦扁”的想法實在太超過了。有三個不對:一不對,時間不對,現在談特赦沒到時候。二不對,方法不對,這樣簡單地表述,說不清楚。三不對,理由不對,處置陳水扁不僅不增社會負擔,反而有利遏制貪瀆風氣,真正減少社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