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6日電 (記者 康子仁)國民黨“立委”曹爾忠建議,為了避免朝野過度對立,浪費太多社會資源,建議在司法程序結束之後,給予陳水扁特赦。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認為,特赦必須要情有可原,而且要有懺悔之心,但是陳水扁根本不願意認罪,赦免條件不存在。
曹爾忠認為,特赦要有三個前提,必須3審定讞、陳水扁認罪以及吐出所A的錢,才能特赦扁一家人,讓他們流亡海外。
林濁水指出,對於“國務機要費”他的一貫立場就是,和馬英九的特別費一樣,所有政務官都應該用大赦的方式。但是要大赦,最根本的條件就是要大家都覺得“無可奈何”,再加上犯罪的人自己有懺悔之心,但是陳水扁至今不願意認罪,因此赦免的條件根本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