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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盛茂的判決書高達4萬多字,厚達62頁。(中評社 康子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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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12月4日電(記者 康子仁)台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及的洗錢和洩密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吸引大批媒體採訪。當審判長李英豪宣讀主文後,只見電視台記者匆匆忙忙從二樓的法庭跑下樓,立即以現場連線的方式,告知觀眾宣判結果。
葉盛茂因涉圖利陳水扁,一審被判處8年6個月有期徒刑,另外在三棧溪弊案當中,也涉嫌洩密給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被判處2年6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台北地院歷經審理,最後判處葉盛茂重刑,判決書洋洋灑灑高達4萬多字,厚達62頁,光是要讀完這本判決書,就要花不少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