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9日電/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昨天證實,陳水扁委託他從事國際外交的191萬8473.44美元,已匯回台灣,但不是匯給特偵組,至於錢匯到哪裡,他表示不便透露。
中央社報道,知情人士表示,吳澧培日前已將相關款項匯回自己在台灣的帳戶內,特偵組已將帳戶圈存,在案件偵結前均不得動。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圖利等案,認定吳澧培為陳水扁洗錢共犯,日前移請檢方偵辦。不過,特偵組依照卷證資料以及相關筆錄,目前仍認定吳澧培為證人身分,並未將他改列被告。
吳澧培昨天下午受訪表示,錢已匯回台灣,特偵組都有掌握,由於這筆錢是他接受陳水扁委託從事國際外交的經費,不是他自己的錢,他只能說錢不是匯到特偵組,至於匯到哪裡?他不便透露。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認定他是陳水扁洗錢共犯,吳澧培對此相當氣憤,他認為,這是毫無根據的指控、完全是法官自由心證,他連辯駁的機會都沒有,對此他完全無法接受。
吳澧培表示,為證明自己的清白,他完全配合特偵組的調查,如果最後證明這筆錢是陳水扁貪污所得,這筆款項就應該還給“國家”,如果政府指控陳水扁貪污不實,他會繼續接受陳水扁的委託,從事國際外交工作。
特偵組查出,今年初瑞士聯邦檢察署凍結扁家2100萬美元資金後,吳淑珍於2月21日、22日自胞兄吳景茂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帳戶匯出合計191萬8473.44美元到高盛國際帳戶內。這筆錢分成3筆近50萬美元及一筆40多萬美元,分別匯往吳澧培2個戶名、四個帳戶內。
特偵組於10月11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吳澧培到案,說明這筆款項的用途及去向。吳澧培應訊時表示,這筆錢2月底進入他的帳戶後,目前還存放於海外的銀行帳戶內,主要用於台灣的國際外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