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9日電/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預計本周偵結,陳致中三度被約談都獲飭,引發可能被輕縱的疑慮,特偵組透露,陳致中的洗錢行為靠證據攤牌,不須藉偵訊突破,外界認為陳致中可能被不起訴或緩起訴,“應該是多慮了”。
換句話說,特偵組認為,陳致中在洗錢案中確定被扣住犯罪證據,將被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罪提起公訴,至於黃睿靚部分,她是由陳致中指示其開戶及轉帳,是否也會依法起訴,檢察官還在作最後認定。
聯合晚報報道,特偵組檢察官閉門撰寫起訴書,進行“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案情彙整,由於陳致中、黃睿靚三度被約談都獲飭回,外界認為陳致中憑著“被指示”、“被支配”的辯詞,可能會從洗錢案中僥倖兔脫。
特偵組8月25日首度約談陳致中夫婦,將兩人飭回;11月14日二度約談後,陳致中的律師林志豪表示他們“有意願簽署查帳授權書”,再次獲飭;11月26日特偵組三度約談陳致中夫婦並就訊,發言人陳雲南當時表示,陳致中“伉儷”會將瑞士7億匯回“最高檢”帳戶,比較其他洗錢被告有多人遭羈押,在外觀上,陳致中、黃睿靚確實“占便宜”。
特偵組認為,陳致中非單純提供人頭給母親使用,既使不知資金是犯罪所得,以他美國法律碩士的智識程度,對來源不明的資金應有違法性認識,既便沒有著手參與犯罪,仍是扁家洗錢案的最重要共犯,甚至是海外轉匯款的“操盤手”,具備洗錢的犯罪故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