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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榮”的地下錢莊業務,折射出民間金融市場的畸形現狀。 |
中評社北京12月10日電/“此前央行、銀監會都到溫州來調研放貸合法化的問題,我曾經向調研人員提出過不少建議。”長期研究民間金融問題的周德文告訴記者,作為溫州市管理科學研究院院長的他,還有另外一個身份——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
“最近政府的一系列信號表明,《放貸人條例》出台的腳步越來越快了。”央行官員的最新表態說明,《放貸人條例》已經走到了國務院審批層面,“根據我們獲得的信息預測,該條例很可能在明年1月份推出。”周德文說。
國際先驅導報報道,按照即將出台的《放貸人條例》,在不非法吸收存款、借貸利率不超過基准利率4倍的前提下,今後個人有望合法注册從事放貸業務。這一信號,意味著民間借貸將陽光化,而這又被海外媒體紛紛解讀為“中國地下錢莊有望合法化”。
“野百合”也盼望春天
地下錢莊在中國存在大約有20年的歷史了。而在2005年底,中國首批民間融資公司就在山西票號發祥地平遙率先掛牌,被視作官方“招安”地下金融機構的開始。
今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開始嘗試對民間金融進行引導和規範。8月,小額貸款公司在浙江試行,這一舉措一度被認為是讓地下錢莊合法化的象徵,不過,浙江省要求發起人應是當地民營骨幹企業,地下錢莊欲通過小額貸款公司合法化面臨“此路不通”。
10月9日,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周德文注意到,《決定》明確提出“大力發展小額信貸,鼓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微型金融服務,規範和引導民間借貸健康發展。”
數日之後,中國人民銀行召開的“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分支行專題工作會議”亦表態將“繼續培育和發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機構。”
敏感的周德文意識到,中國民間金融的春天要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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